幕墙玻璃材料标准

发布时间 : 2020年10月15日来源 : 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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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设计要求:
1.1框支承玻璃幕墙宜选用安全玻璃,单片玻璃的厚度不应小于6mm,夹层玻璃的单片厚度不应小于5mm。夹层玻璃和中空玻璃的单片玻璃厚度相差不应大于3mm。
1.2全玻璃幕墙,面板玻璃的厚度不应小于10mm,夹层玻璃单片厚度不应小于8mm。
玻璃肋的截面厚度不应小于12mm,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00mm。
1.3点支承玻璃幕墙的面板玻璃应选用钢化玻璃,采用浮头式连接件的幕墙玻璃厚度不应小于6mm,采用沉头式连接件的幕墙玻璃厚度不应小于8mm;采用玻璃肋支承的点支承玻璃幕墙,其玻璃肋应采用钢化夹层玻璃。
2  浮法玻璃
2.1浮法玻璃应符合GB11614-1999 中建筑级的有关要求
2.2浮法玻璃长度和宽度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GB11614-1999表1的规定
2.3浮法玻璃的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GB11614-1999表2的规定
2.4浮法玻璃外观质量允应符合GB11614-1999表3的规定
3  阳光控制镀膜玻璃
3.1阳光控制镀膜玻璃应符合GB/T18915.1中的有关要求
3.2非钢化阳光控制镀膜玻璃尺寸允许偏差、厚度允许偏差、弯曲度、对角线差应符合GB11614的规定
3.3钢化、半钢化阳光控制镀膜玻璃尺寸允许偏差、厚度允许偏差、弯曲度、对角线差应符合GB17841的规定。
3.4外观质量
阳光控制镀膜玻璃原片的外观质量应符合GB11614中汽车级的技术要求;作为幕墙用钢化、半钢化阳光控制镀膜玻璃原片进行边部精磨边处理;阳光控制镀膜玻璃的外观质量应符合GB/T18915.1中表1的规定;光学性能应符合GB/T18915.1中表2的规定。
3.5颜色均匀性、耐磨性、耐酸性、耐碱性符合GB/T18915.1的规定
3.6选用镀膜玻璃时,离线法生产的镀膜玻璃应选用真空磁控溅射法;在线法生产的镀膜玻璃应选用热喷涂法。
4  低辐射镀膜玻璃
4.1低辐射镀膜玻璃应符合GB/T18915.2中的有关要求
4.2低辐射镀膜玻璃的厚度偏差、尺寸偏差应符合GB11614的有关规定
4.3钢化、半钢化低辐射镀膜玻璃尺寸偏差应符合GB17841的规定
4.4低辐射镀膜玻璃的外观质量应符合GB/T18915.2中表2的规定
4.5弯曲度
4.5.1低辐射镀膜玻璃的弯曲度不应超过0.2%
4.5.2钢化、半钢化低辐射镀膜玻璃的弓形弯曲度不得超过0.3%,波形弯曲度不得超过0.2%
4.6对角线差
4.6.1低辐射镀膜玻璃的对角线差应符合GB11614的有关规定
4.6.2钢化、半钢化镀膜玻璃的对角线差应符合GB17841的有关规定
4.7光学性能
低辐射镀膜玻璃的光学性能应符合GB/T18915.2中表3的规定
4.8低辐射镀膜玻璃的颜色均匀性、辐射率、耐磨性、耐酸性、耐碱性应GB/T18915.2的规定
4.9选用镀膜玻璃时,离线法生产的镀膜玻璃应选用真空磁控溅射法;在线法生产的镀膜玻璃应选用热喷涂法。
5  幕墙用钢化与半钢化玻璃
5.1幕墙用钢化与半钢化玻璃应符合GB17841的有关规定
5.2幕墙用钢化与半钢化玻璃公称厚度与偏差应符合GB17841中表2的规定
5.3幕墙用钢化与半钢化玻璃尺寸偏差应符合GB17841中表3的规定
5.4幕墙用钢化与半钢化玻璃对角线差应符合GB17841中表4的规定
5.5垂直吊挂法产生的边部变形应GB17841的有关规定
5.6外观质量
生产钢化、半钢化玻璃的原片应符合GB11614的有关规定,最终产品应符合GB17841中表5的规定
5.7钢化、半钢化玻璃的弯曲度应符合GB17841中表6的规定
5.8幕墙用钢化与半钢化玻璃的性能(表面应力、霰弹袋冲击性能、耐热冲击性能)应符合GB17841的有关规定
6  中空玻璃
6.1幕墙用中空玻璃应符合GB/T11944的有关规定
6.2幕墙用中空玻璃的形状和最大尺寸应符合GB/T11944中表1的规定且中空层厚度不小于9mm
6.3中空玻璃选用原材料应符合GB/T11944的有关规定
6.4中空玻璃长度及宽度允许偏差、厚度允许偏差、对角线允许偏差应分别符合GB/T11944中表2、表3、表4的规定
5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一道密封应采用丁基热熔密封胶;隐框、半隐框及点支撑玻璃幕墙用中空玻璃的二道密封应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明框幕墙用中空玻璃的二道密封可采用聚硫类中空玻璃密封胶,也可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
6.5中空玻璃的间隔铝框可采用连续折弯型或插角型,不得使用热熔型间隔胶条。
6.6中空玻璃加工过程应采取措施,消除玻璃表面可能产生的凹、凸现象
6.7外观
中空玻璃的内表面不得有妨碍透视的污迹及粘结剂飞溅现象
6.8性能要求
中空玻璃的密封、露点、紫外线照射、气候循环和高温高湿性能应满足GB/T11944中表5的要求。